商品描述
★因為重量限制超商取貨限1桶 ★宅配限重最多為4桶 一、藥品許可證: 藥品許可證所載核准字號: 衛署成製字第013214號 中文品名:派頓 潔康酒精75% 容量 : 4000ml 適應症:肌膚及手部清潔、消毒、殺菌。 主成分略述:ETHANOL ( EQ TO ETHYL ALCOHOL) (EQ TO ALCOHOL) 經銷商名稱 : 真富有限公司 經銷商地址: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8巷28號 藥商名稱:1407422200 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0號 製造廠名稱 : 1407422300 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東路五十號 服務電話 : 0800-775589 保存期限:2025.02.09 注意: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藥品仿單(說明書) 二、販售業者資料: 藥局許可執照所載藥局名稱:均福藥局 藥局地址:台中市北屯區軍福十三路100號1樓 藥局許可執照字號:中市藥局字第5903291159號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B-200194198-00000-2 藥局諮詢專線:04-24391169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09:00至21:00(星期日公休) 相關查詢連結 ※設立許可證明文件(藥局、藥商): ▲查詢連結:衛生福利部首頁(www.mohw.gov.tw)/醫事機構查詢及醫事人員查詢 ※藥品許可證: ▲可供查詢連結: .「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妝品許可證查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資訊查詢/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 .「中藥許可證查詢」: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www.mohw.gov.tw/cht/docmap)/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 三、使用上注意事項 3.1 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3.1.1 曾因本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3.2 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3.2.1 含高濃度酒精,請遠離火源及避免直接日曬,置於通風良好處,緊蓋容器,儲存於3 0℃以下。 3.2.2 使用時請避開眼睛,有傷口處之手指、皮膚、嘴唇等黏膜部位,使用時出現紅腫或搔 癢等異常,或過敏刺激時請停止使用。 3.2.3 本產品溫和不殘留,敬請安心使用。 3.2.4 小孩須由成人輔導使用,請置於兒童觸摸不到之處。 3.2.5 不可內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