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利華委託第三方機構(加拿大, 2013):32名中度乾燥肌膚受試者連續使用產品5天後,可改善至非乾燥或輕微乾燥肌膚。 *聯合利華實驗室及第三方機構試驗(加拿大,2013): 20名受試者使用產品24小時後保濕程度較未使用前高。 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睛,如不慎誤入眼睛,請勿搓揉,立即以大量的清水沖洗,如果依然不適,立即尋求醫療協助。使用後皮膚如有任何不適,應立即停用,並洽詢皮膚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