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泡逾3成不合格 壽命不及標示時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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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06-10 00:36


為達到省電效果,許多民眾改採LED燈泡代替傳統燈泡,但商品的壽命問題卻屢遭消費者詬病。行政院消保處今(9)日公布市售「LED燈泡」檢測結果,有超過3成壽命不合格,甚至連標示時間的25%都不到。

消保處共採樣29組市售LED燈泡,檢測項目包括「功率」、「光通量」、「發光效率」、「色溫、色差及演色性」,以及最多人在乎的燈泡使用壽命「光束維持率」等。為避免誤差,每一款LED燈泡都同時測試5顆,而使用壽命檢測,是標示時間的25%,例如標示寫說可使用2.5萬小時,即檢測6千小時,且光束維持率須達70%。

抽測結果出爐,29組燈泡中有9組不合格,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包括旭光13W晝光色、Combo 13W晝光色、KINYO光視界10W白光、木林森13W晝光色、KOTAS 13W晝光色、夜明珠13W白光、歐司朗9W晝光色、Arcadiatek 4.5W白光及台軒T.Shine 13W白光等。尤其僅檢測25%的時間,竟出現5個都不亮的情況,消保處痛批廠商品管鬆散。

消保處表示,LED燈泡壽命問題最受人詬病,但檢測曠日費時,而這次光是測燈泡壽命就須花費6千小時,幾乎花了一年時間才測完,而廠商可能也抓準主管機關難以檢測的弱點,企圖蒙混過關。

經濟部標檢局組長王俊超指出,LED燈泡屬於應施檢產品項目,本次「品質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項目」不符合規定者,違反「商品檢驗法」部分,也將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

由於這次違規比率不低,後續消保處將請標檢局再進行專案查驗,全面檢視市場上LED燈泡品質,並逐一輔導業者,瞭解問題所在。且由於多數LED燈泡都是中國製造進口,也會加強邊境管制,對檢驗不合格廠商逐批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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