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CM看日本代言選手制度

日本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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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9-08-20 05:31

更新時間: 2019-08-20 05:31

奧運舉行期間,日本電視上都是日本代表選手們的蹤影,不單有電視直播,也有各種特番、訪問、記錄片等,而且連廣告時段都幾乎全是明星級的代表選手,一片奧運熱潮。

▲內村航平最近的ENEOS廣告引起話題

▲當然還有內村和師兄加藤凌平(心心眼)的恤衫西褲look... (心心眼~)

 

▲游泳代表入江陵介都有賣味精廣告

▲還有這間網上證券公司的廣告,都有請日本泳隊演出。

可能觀眾會以為明星級的選手們都因此非常忙碌,而且錢包也會漲起來,但其實很多這些廣告都是經日本奧運委員會(JOC)的代言選手制度(Symbol Athletics)的產物,這個制度的評價好壞參半,有說可以協助體育發展同時,也增加運動員收入;但也有說其實這是「搵選手笨」的制度。

▲Asahi啤酒廣告中起用的4位運動員中,內村航平和福原愛是經由「代言選手制度」贊助的。

在這個「代言選手制度」下,JOC會和一些知名度較高的運動員簽定合約,選手們將會得到約1千至3千萬日圓(約70萬至200萬港幣)的贊助費,而其亦將有義務出演JOC以及JOC贊助商的電視廣告或/及平面廣告。單看贊助費金額,好像說不上「搵運動員笨」。但其一,贊助商付給JOC的贊助費是上千萬以至億計的,而且以星級選手在日本的知名度,往往出演一個廣告的也至少可得數百萬,甚至上千萬日圓的酬勞。

代言選手合約就等同JOC獨家的廣告合約,運動員除了之前已簽下的廣告,以及自己所屬公司或協會的廣告外,不可以再出演其他廣告;而於奧運或者冬奧期間,這些運動員出演的廣告可達十數個,如果計平均單價就變成了廉價勞工。近年也有很些曾經參加這個制度的星級運動員已沒有續約。

但相反地看,選手們確實地會因此獲得金額不少的贊助費;而且贊助商給JOC的資助金,可以支援其他沒那麼歡迎的體育項目發展,所以也有不少運動員繼續參加這個制度。當然,JOC不時也有檢討這個制度,據說已從以往完全包薪的合約,發展成現時會依運動員出演廣告數目和知名度而有不同條款,而且對出演JOC贊助商以外的廣告,也相對放寬。

  在2016年現時,JOC的代言選手名單如下:

  • 桐生 祥秀(短跑)
  • 入江 陵介(水泳)
  • 瀬戸 大也(水泳)
  • 萩野 公介(水泳)
  • 葛西 紀明(跳台滑雪)
  • 内村 航平(體操)
  • 加藤 凌平(體操)
  • 白井 健三(體操)
  • 吉田 沙保里(摔角)
  • 登坂 絵莉(摔角)
  • 三宅 宏実(舉重)
  • 福原 愛(乒乓球)
  • 海老沼 匡(柔道)
  • 髙橋 礼華(羽毛球)
  • 松友 美佐紀(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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