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店狀告爽約客人 僅一分鐘便取得勝訴

日本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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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9-08-21 03:50

更新時間: 2019-08-21 03:51

客人爽約,是飲食店近年來的噩夢,店主卻難以向客人追討損失。在本月上旬,終於有一宗相關的民事案件在東京簡易裁判所開庭。雖然法官僅花了一分鐘便審畢案件並宣佈原告(店家)勝訴,不過其代表律師淡然指出,賠償法令實際上不易執行。

原告由律師石崎冬貴代表出庭,他熟悉飲食業面對的法律問題。石崎表示,過往有酒店或婚禮場地對於失約者提出訴訟,而一般飲食店的話,這次的訴訟很可能是首宗。在3月9日上午,東京簡易裁判所開庭聆訊,原告人食店東主及石崎律師在場,而被告人(下稱B)則缺席,亦沒有指派代表律師。裁判官指出「被告方既沒有提出答辯書,也沒有到場抗辯,故此視為承認原告人的申請內容」,並隨即宣判︰「被告人須向原告人賠償13萬9200日圓,以及訟費。」

據訴狀及原告人描述,B在去年4月底向店家預約在5月4日晚上8點包場,要求店家提供40人的食物,每位收費約3480日圓。由於店主過去也飽受爽約者折磨,這次小心翼翼地跟B以電郵聯絡,討論詳情。

到了5月4日當天下午,店主致電B確認宴會人數,B回應「稍後回覆」,此後音訊全無。晚上8點後,無人出現,店主致電B亦不獲回應。10點後,店主向B發出郵件說「我會跟警方及律師商量」,B才致電店主,然而從背景聲音可知B身在另一宴會場地。店主質問B為何不回覆,B只推搪說遺下了手機。

店主其後向石崎律師求助,律師向B要求賠償,B卻辯稱自己只是負責聯絡,並聲稱真正的負責人會致電討論。其後當然也是音訊全無,最後律師以律師法給予的權力,以B的手機網絡商要求取得其地址,並向其發出訴狀。B也沒有接收訴狀,而店主雖然勝訴,石崎律師卻表示,若B不合作,由裁判所強制執行賠償命令的話,只是可以讓他們合法地追查B的銀行帳戶詳情,而過程中需要向追查這種情報的民間團體支付約10萬日圓的服務費,令賠償大打折扣,費時失事。

出典︰J-CASTニュー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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