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拿坡里披薩‧炸雞】小披薩 喜客券_電子憑證
商品描述
【序號兌換期:自發出日起算至90天 ,不得零售或轉售】
【商品內容】
小披薩乙份。
餐點依門市現場供應餐點為準。
【憑證使用限制】
1.請出示本券至全台拿坡里披薩‧炸雞配合門市進行兌領商品,不適用門市如下:汐止遠雄店、師大店、忠孝愛買店。
2.商品圖片僅供參考,請依門市實際商品為主。
3.本券外送不適用,僅提供外帶/內用。
4.為避免因缺貨造成不便,建議您於兌換前致電於前往兌領商品的門市詢問。
5.本券兌換均為指定品項,其他商品不適用,恕無法更換或加價兌換其他商品,若遇商品兌換完畢,各店保留以等值商品替代之權利。
6.本券不與門市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7.本券在兌換商品或折抵消費金額時不再開立發票。
8.本券僅能兌領一次商品或服務,兌領後即失效,請勿重複兌領。並恕不接受手抄、口說序號(特殊情況除外)、截圖方式兌領。
9.購買本券後請善盡保管責任,如經轉讓他人使用,該他人即視為同意本券所載之事項。若本券因已被兌領而造成購買者本人無法使用,由購買者自行負責。
10.本券請勿偽造變造,如有違法,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商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將依法追究。
門市資訊:
全台拿坡里披薩‧炸雞配合門市進行兌領商品,不適用門市如下:汐止遠雄店、師大店、忠孝愛買店。
【發行商資訊】
●發行商資訊: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瑞光路318號;統一編號:97311466;負責人:林隆奮
●履約保障:本服務所發行的電子禮券皆自發行日起存入發行人於玉山銀行開立之信託帳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至少一年。
●本電子憑證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因電子兌換憑證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恕不補發。
●本電子憑證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電子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及合作廠商將依法追究。
●本公司保有對電子憑證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