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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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使用規定事項
1.本券無使用期限,可向全聯福利中心各分店兌換等值商品
2.本券僅限兌換等值商品,不得直接兌換現金
3.本券如有遺失、被盜或滅失者,不得掛失或要求補發
4.本券因毀損、變形且重要內容及識別符號或其他情形致難以辨認為 本公司發行之禮券者,恕不換發
5.本券未加蓋本公司鋼印無效,經塗改或難以辨認者亦同,倘有偽造將依法究辦
6.本券於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
7.使用本券辦理退貨時,採換貨方式處理,不得退回現金或商品禮券
8.凡不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代收業務及服務事項本券無法使用
9.本券如以折扣方式購得,不得兌換菸品等相關受法令限制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