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描述
這款精緻的黃藍色心形項鍊墜飾,是來自烏克蘭的愛心贈禮,於烏克蘭製造。心形是永恆不 જોઈએ的愛與浪漫象徵,更是生命力的具體展現。它承載著勇氣、友誼、愛戀、團結,以及生命的泉源,有時也蘊含著痛苦與掙扎。儘管輪廓簡潔,這個符號卻承載著豐富的意義。它編織著忠誠、奉獻、溫柔,以及對伴侶的關懷與需求的高度敏感。因此,對於那些不善於表達情感的人們,總能藉由這樣一件亮眼的心形飾品來傳達心意!這款烏克蘭黃藍心形飾品,是情人節的絕佳禮物,一份對摯愛的關注,象徵著愛與溫暖,是表達「我關心你,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絕佳方式。據悉,早在13世紀,藍底金獅便裝飾著達尼洛‧哈利茨基之子——列夫的紋章(利沃夫城即以其名命名)。接著,在1410年的格倫瓦爾德戰役中,加利西亞人與立陶宛人、斯摩棱斯克人一同作為波蘭軍隊的一部分參戰,便使用了藍黃色。到了15至16世紀,這些顏色開始出現在烏克蘭城市的紋章上,特別是那些獲得了馬格德堡法律的城市。在哥薩克時代,旗幟呈現長方形或所謂的斜角形。哥薩克旗幟的傳統圖案是藍色布料,上面飾有金色或黃色的紋章、天體、武器、聖徒圖像等。團級和百人隊旗幟的正面是國家徽章,在藍色布料上以金色或黃色盾牌背景呈現哥薩克圖像,背面則是相應顏色的團級或百人隊徽章,帶有既定的圖案。1848年3月,奧地利帝國爆發了革命,即所謂的「民族之春」。這些事件成為烏克蘭民族解放運動的催化劑。同年4月,中央烏克蘭委員會在利沃夫市成立,恢復了13至14世紀烏克蘭王國(加利西亞-沃裡尼亞公國)的紋章使用,即藍底金獅圖像。藍黃色和黃藍色雙色旗被視為國旗(兩種變體均有使用)。1918年3月22日,由赫魯舍夫斯基領導的中央拉達通過了共和國國旗法,批准黃藍旗作為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的象徵。1918年11月13日,藍黃旗成為西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象徵。1920年3月20日,喀爾巴阡魯塞尼亞地區採用了藍黃色地區旗,該地區後來成為捷克斯洛伐克的一部分。1934年,捷克斯洛伐克當局禁止了其使用。1939年3月15日,喀爾巴阡烏克蘭議會在胡斯特批准了喀爾巴阡烏克蘭的藍黃旗。1991年9月4日,藍黃國旗在烏克蘭最高拉達上空飄揚。1992年1月28日,烏克蘭最高拉達批准了烏克蘭國旗。這款手工烏克蘭心形項鍊採用黃銅鑄造並以熱熔琺瑯工藝製成。黃藍色心形項鍊墜飾尺寸為 25X25 公釐(1"x1"),重量約 4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