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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南.道爾 出版社:東方 出版日:1141205 ISBN:9789863387343 語言:中文繁體 裝訂方式:平裝 內容簡介 福爾摩斯與華生初次合作 偵查棄置廢屋的神祕血字 華生醫生怎麼認識福爾摩斯?他們又怎麼展開案件偵查,並且詳細記錄偵案過程? 一宗跨越北大西洋,從美國延伸到英國,牽涉宗教統理與個人自由的案件,在一間被棄置的屋子裡爆發了。其中的曲折離奇連警長都束手無策,只能靠福爾摩斯以抽絲剝繭的分析及精闢的推理協助…… --------------------------------------- SDGs永續發展目標 #良好健康與福祉 #減少不平等 #和平正義與制度 #夥伴關係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 目錄 第一部 西部開拓史的一頁 加入摩門教 理想的一對 三十天的期限 大逃亡 家破人亡 第二部 謎中謎 沒有傷痕的屍體 暗中較勁的偵探比賽 疑雲重重 以戒指為餌 厲害的對手 謎團加深 第三部 謎底揭曉 復仇的怒火 自投羅網 精采的偵探紀錄 內容試閱 第二部 謎中謎 沒有傷痕的屍體 我從倫敦大學畢業以後,繼續研究,得了醫學博士學位。任何人,只要他大學畢業而肯用功的話,要修博士是不太困難的。後來,我因為想多增加一些臨床經驗,便到陸軍醫院服務,不久,就被派到步兵營去。 使我驚訝的是,這一個步兵營,是要派到海外阿富汗去打仗的!我不得不也跟著去,因為這是命令,不服從命令的就要交軍事法庭審判,是會受到嚴重處分的。我沒有辦法,只好隨軍到又遠又熱的阿富汗去。 更倒楣的是,這一營步兵在韋曼度的深山裡,和敵人展開了激烈的戰鬥。我的肩膀受到子彈的射擊,骨頭粉碎,動脈破裂,昏倒在地上,差一點兒就死掉。就在這個時候,士兵把我馱在馬背上載到後方來,因為傷勢太重了,阿富汗醫院無法醫治,我又被送回倫敦來。說實在話,這些經過,是不大光采的。 後來,我在倫敦的醫院把傷醫好了。出院後,就住在旅館裡。可是,旅館的住宿費貴得很,我的存款漸漸的減少了。這樣下去,我將來就要變成乞丐了。我要找一處不花錢或房租低廉的房子,早點兒搬家才行!因此,我每次到外面散步的時候,順便就找尋一下,看有沒有合適的房間出租。 有一天,我出去找房子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叫住我: 「咦?你是華生先生吧?我想我不會認錯人的。」 我回頭一看,他是曾做過我的助手的史丹福。於是,我也親熱的說: 「哦!史丹福嗎?久違了。」 他嘻嘻的笑著,走到我身邊來以後,便把我從頭到腳的看了一下,驚訝的說: 「先生變了很多了呀!」 「什麼地方變了?」 「好像變黑了,身體也瘦了很多,看來憔悴得很哩!真奇怪!到底是怎麼了?」 「不僅是怎麼了而已,我曾冒過大險啊!」 「咦?冒大險?到底是做了什麼事情呢?」 「我到阿富汗打仗去了,受了傷才被送回來的。真是太危險了!」 「是嗎?那太糟糕了!現在康復了吧?」 「現在,差不多全好了。」 「那麼,您現在做什麼事呢?」 「現在嗎?現在正在找房子。要找房租便宜而又舒適的房間,不知道有沒有。你知道嗎?」 「嘿!這可真巧!」 「有什麼巧呢?」 「今天來找房子的,包括先生在內,有兩個人了!」 「原來是這樣!那麼,第一個是什麼人呢?」 「第一個是個怪人,是怪到極點的怪人……」 「怪人?大概不會是精神病患者吧?到底如何怪法?」 「一言難盡。我不知道怎麼說好。總之,他是個奇異的怪人!」 「難道也有不奇異的怪人嗎?史丹福!我們在這裡站著講話,不如到附近的餐廳,一邊吃午飯,一邊聊天。我們好久不見了,我請客好啦!」 「好的。我奉陪就是。」 我很想聽那「奇異的怪人」的事,於是,就和史丹福一起到餐廳去──我會寫下這麼多的紀錄,說實在話,那時簡直作夢也沒有想到哩! 和好久沒有見面的朋友一起吃飯,這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我們互祝對方的健康,乾了一杯葡萄酒以後,我便立刻問史丹福說: 「你剛才所說的『奇異的怪人』,是不是你的朋友?」 「是的,當然是我的朋友。」 「他是怎樣的怪法呢?」 「這一點,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不過,我可以說他是個怪人,但從某方面講,他也可以說是個偉人。」 「你所說的實在太怪了。他到底在哪方面是偉人呢?」 「這不是三言兩語所講得出來的。他偉大的地方就是:只要看到一點兒端倪,再怎樣難以理解的事,他都能把真相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