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描述
作者:公共電視、法律白話文運動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1141014 ISBN:4711441073954 語言:中文繁體 裝訂方式:平裝 內容簡介 What The 法Ι+Π,合力登場 你曾覺得法官做出的判決,總是違背民意嗎? 你是否納悶,法律究竟是保障好人還是壞人? 而哪些法律常識,是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麻煩問題時,最好要先有概念的? ★小混混搶劫又性騷擾我女友,正當防衛殺死人,難道不行嗎? 情侶在山上看夜景遇到流氓行搶,行搶同時又心懷不軌又伸出鹹豬手騷擾,男友為了要保護女友,向前阻擋,成功壓制小混混。以為危機解除的他,卻一不小心「掐死」了小混混。法官竟然判男生「過失致死」,這還有天理嗎? ★兇手一定就是他啊,為什麼還要無罪推定? 明明所有線索都超明顯,不用柯南也不用毛利小五郎,燒腦劇看多一點就可以輕鬆指認出兇手的案件,最後法官卻說「證據不足」,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一定判定嫌犯「無罪」!? ★精神疾病可以假裝嗎?只要說自己有精神病,就可以不被判死刑嗎? 隨機殺人案的兇手,說自己想被判死刑才去殺人。如此荒唐的念頭讓一條無辜的生命殞落,卻因為兇嫌有精神病史,最終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這樣合理嗎?精神疾病到底要如何驗證,才能讓人信服? ★一廂情願的追求演變成跟蹤騷擾,法律該如何保護受害者? 瘋狂私訊、打電話、跑到人家的公司和住處附近徘徊……明明只是點頭之交,卻用各種超出界線的行為,讓受害者深受其擾,甚至生活在恐懼中。《跟蹤騷擾防制法》能夠發揮什麼作用,懲罰這樣的恐怖追求者? ★車禍肇逃被判刑,為何聲請釋憲後被大法官宣判違憲? 只是一場小擦撞,竟被判處一年徒刑,肇逃者憤而聲請釋憲,結果大法官宣判刑法185-4條違憲。究竟「肇事」和「刑度」有什麼問題,使得立法院著手修法? ★台灣為何詐騙猖獗?詐欺之島是如何養成的? 一宗詐騙案,讓兩名當事人深陷網羅:一位遇到愛情騙子,導致人財兩失;一位莫名淪為車手,最後遭到判刑。詐欺案件中弱弱相殘的情況屢見不鮮,法律該如何斬斷這樣的惡性循環? ★WHAT THE法?法律到底是誰說了算? 由最敢討論社會議題的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與法學界青年組成的專業法普媒體社群--「法律白話文運動」,帶領大家從爭議的議題思考法律問題,並從法律概念反思議題,讓你在這個媒體與資訊爆炸的時代,培養出獨立思考的能力!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 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是國內首度針對青少年量身打造,和青少年觀眾討論新聞時事、社會議題的電視節目。透過豐富多元的影片形式,節目團隊希望能促進對校園暴力、情緒教育、假訊息等各種不同議題的討論,並讓青少年的聲音有機會被聽見。 〈What the 法?〉是「青春發言人」邀請網路新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共同製作的單元。有感於近年來引發網路熱議的「恐龍判決」,深入探討其中隱含的社會價值和偏見。此系列以充滿趣味的網路語言貼近青少年生活,刺激觀眾用不同角度思考生活大小事。 法律白話文運動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新媒體。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我們相信,法律是人類史上最重要的發明,它搭起一座理性的橋梁,用共存與共榮連結立場衝突的人們,而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帶領讀者走上這座橋梁,思考議題、關懷彼此,和我們一起塑造屬於台灣的法律文化。譯者介紹 目錄 What The 法Ι:法律誰說了算?若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1 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 2 兩情相悅變性侵?沉默不代表我同意? 3 改編商標開玩笑,可以嗎? 4 警察開槍打死壞人,有罪嗎? 5 你的錢不是你的錢? 6 我是國中生,我要告學校? 7 兇手保證就是他,為什麼還要無罪推定? 8 沒有搜索票就跑去抓壞人,不行嗎? 9 恐怖情人相愛相殺,法律何解? 10 私密影像被公開在網路上,該怎麼辦? What The法 Ⅱ:法律誰說了算?若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1 殺人犯只要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就不用被判死刑嗎? 2 警察隨便臨檢看證件,不行嗎? 3 網路購物隨意退貨或不取貨,會有問題嗎? 4 金牌我拿商標你要,這樣對嗎? 5 防疫期間開個疫情小玩笑,不行嗎? 6 我只是積極地交往追求,為什麼會有罪? 7 車禍擦撞而已,竟然就要進去關? 8 我的私密影像成為你報復的武器 9 原住民打獵被判刑,文化與動保如何取得平衡? 10 詐欺之島的養成 內容試閱 ◎正當防衛殺死人,不行嗎? ‧事件時間:民國100年5月4日 事件地點:桃園市某知名山區 ‧事件主角:小C、張家豪、小混混阿星 ‧事件概要: 桃園市有一名女子小C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和男友但山上看夜景,卻遇到一名拿刀的小混混趁機打劫,甚至對小C毛手毛腳、意圖不軌。男友張家豪為了保護他,並向前阻擋,成功壓制小混混。以為危機解除的他,卻一不小心「掐死」了小混混阿星。 ‧我一心只想保護女友! 張家豪坦言,當下既緊張又害怕。小混混阿星雖然身形瘦小,但是他手持利器,又對女友動手動腳,若再讓小混混爬起來,阿星或許又會再侵犯女友,自己也可能會被攻擊。 張家豪一心只想著保護女友,所以便用盡所有的力氣死命地勒住阿星。 ‧完全沒有想過會殺死一個人 眼看阿星被張家豪制伏,小C 便趕緊拿起手機報警。警察也迅速趕到現場,但是沒想到阿星竟在這期間,被張家豪活活地「掐死」了! 張家豪表示:「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殺他的意思,在這種狀況下,我覺得我算是很合理的正當防衛吧!」同時他也認為,若非阿星為非作歹,意圖傷人搶劫,怎會發生這些事情? ‧他是壞人,但真的有壞到需要拿命來賠嗎? 事發後,阿星的母親聞此噩耗,心痛至極。她表示,雖然阿星從來不是什麼「好人」,他曾頭前吸毒,前半年才剛假釋出獄,前科累累。但是阿星的錯,真的罪孽深重到需要他的一條人命來賠嗎?阿星母對此沉痛表示他的悲傷。 ‧檢察官解剖結果 根據檢察官解剖阿星遺體的結果,張家豪是在掐住阿星的脖子沒有幾分鐘,便已昏過去,且阿星的頸部因為被勒住壓制,造成氣管和頸部都有出血,造成缺氧無法呼吸而窒息死亡。阿星母表示:「都往要害打,怎麼會是過失?擺明就是要殺了他。應該要用傷害罪來判刑才對,應該是傷害致死,而不是過失。」 ‧壞人就該死嗎? 張家豪為了保護自己與女友,失手誤殺了小混混阿星。阿星母表示,原本可以不用死的人,卻因為過度保護而殺死了一個人,真的不需負一點責任嗎?另外,張家豪與小C 卻認為這是一個在危急情況下,迫不得已的失誤,並未逾越任何法律的紅線。 這到底算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 ‧人民法官,你怎麼想? A:張家豪並非故意殺人,應該判正當防衛,無罪。 B:張家豪應該要為自己的過失致死負責,但考量情有可原,可以輕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