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描述
作者:黃寬重 出版社:聯經 出版日:1130912 ISBN:9789570874327 語言:中文繁體 裝訂方式:平裝 內容簡介 和戰是南宋朝野長期關注、激烈爭辯的議題。倚江南立國的南宋,長期面臨金、蒙強敵的虎視與侵凌,和戰既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國政,更是承繼北宋議政傳統,高唱春秋大義的士大夫最關注、議論的核心議題。 到寧、理二帝的南宋中晚期,和戰議題更提升到相繫國家安危的重大國是,引發激烈論辯。寧、理二帝的繼位掀起黨爭,引發南宋內政嚴重對立,又在境外蒙古崛起、南侵及政權遞嬗的過程中,被迫捲入爭戰的漩渦,讓和戰及其衍生的邊防、流民議題相互糾結,甚至互相攻訐,演成嚴重政爭。 黃寬重長期深入研究宋代的政經環境與社會議題,並提出獨到論述,本書是認識南宋內政、外交、士大夫議政風格及晚宋政局發展,最關鍵的課題。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黃寬重 1949年生,臺灣宜蘭人。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現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成長於政治社會變動的環境,發願結合多元議題,重塑南宋歷史的樣貌;雖年逾古稀,仍眷戀南宋,興致盎然地墾地、播種。近期著力探索南宋低階士人官僚的生命世界與對鄉里的經營,及其展現士大夫的家國情懷,著有《政策.對策:宋代政治史探索》、《南宋時代抗金的義軍》、《孫應時的學宦生涯:道學追隨者對南宋中期政局變動的因應》、《居鄉懷國:南宋鄉居士人劉宰的家國理念與實踐》,編有《中國史新論‧基層社會分冊》。譯者介紹 目錄 修訂再版序 緒 言 第一章 宋代朝臣論政的背景 第二章 晚宋朝臣對和戰的爭議 第一節 南宋和戰大勢 第二節 晚宋對金和戰的爭議 第三節 宋金對峙時期聯蒙的爭議 第四節 端平元年入洛的爭議 第五節 端平以後對蒙古和戰的爭議 第六節 小結 第三章 晚宋朝臣對邊防的爭議 第一節 南宋與金、蒙的邊界及爭議的背景 第二節 淮防與江防的爭議 第三節 堅壁清野政策的爭議 第四節 海防的爭執和帥權的爭議 第五節 小結 第四章 晚宋朝臣對流民問題的爭議 第一節 晚宋流民產生的背景 第二節 對歸正人拒納的爭議 第三節 對流民處理的爭議 第四節 小結:對宋季區處流民問題得失之檢討 第五章 結論 史源及參考書目 內容試閱 第一章 宋代朝臣論政的背景 宋代政治的特點是士人政治,對五代武人專政而言,是一個極大的反動。五代是中國史上的動亂時期,五十三年間,帝王凡易八姓,僭竊相仍,戰鬥不息,士大夫尤其寡廉而鮮恥。宋太祖趙匡胤承五代廉恥道喪之後,為了矯正這種風氣,以強國本,厚國基,在即位以後,就積極地推行強幹弱枝的國策—藉杯酒解除諸將的兵權,以文人知州事,漸次的削奪武臣的行政權、司法權和財政權。更為了與士大夫共天下,又有不殺大臣及言事官的誓碑和宰相當用讀書人的規定,作為後世帝王遵行的原則。此後積極提倡教育3,勸勉君臣大義,表彰忠臣義士,均著實效。太宗繼之,對士人尤其尊崇,並詔修《太平御覽》,創秘閣收藏圖書,更積極地以文治取代以往的軍人統治。經過太祖、太宗努力培壅,五代的頹風,都在潛移默化中無形的消失了。士大夫的地位大為提高,士人不僅成了社會的中堅份子,也是政治上的基幹;士大夫的榮譽既高,責任感隨之加重,抱著「樂以天下,憂以天下」的胸懷,積極地參與國政,無怪乎顧炎武贊揚這種士人政治,乃是宋朝能維持三百多年國脈的要素之一。 北宋初期,朝廷上議論時政的風氣並不太盛,但從真宗以後,由於外有遼、夏之侵迫,內有四川之軍亂,加以朝廷優禮士人,寬容言官,時時向內外臣僚徵詢致治之道,作為施政的指標。其時經過考試制度的發展和儒學新見解的成長,自覺精神與革新運動,都在醞釀之中,因此自宰相、台諫、文武百官、太學生,以及布衣之士,不論是抱有「天下為己任」宏大抱負的士大夫也好,或者務為高名,好持苛論之士也好,在政府寬容和鼓勵下,對國事—從軍國大事到帝王私德—都表達了他們的意見,提出了他們的政治主張,於是蓬勃的議政風氣遂告展開。我們從現存宋人文集所保留下來的奏劄、檄文、講義、策論和經筵進講故事,乃至各人傳記中的記載,都可以看到宋人關切國事,拳拳以國計民瘼為念的襟懷。由於政治見解的不同,所本立場的互異,難免有所爭執,思想言論容或偏激,而忠君愛國則初無二致。這些都是士人關心國是最具體的表現,也是士人政治的成就。 宋朝制度本身就具有導發朝臣議政的功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諫合一制度的形成。宋承唐制,以御史台掌糾察,肅正紀綱,大事則廷爭,小事則彈奏。真宗時,更置諫院,把唐代原隸屬宰相,糾繩天子的諫官,脫離宰相,直屬天子,使諫官糾繩的對象,除了天子之外,還包括宰相及朝臣,與御史台同以列論朝政得失為職責。到神宗元豐八年(西元一○八五年),台諫合一制度正式形成,論政的範圍與糾察的對象比唐朝大而且多。加以宋朝為防止大臣專擅,畀台諫以聞風言事之權,得隨時彈劾執政,即有不實,亦不加罪譴。於是台諫放言無忌,批評時政,從仁宗廢后之爭起,台諫即發揮了強大的批評力量。此等朝論,對宰相施政牽制尤大,北宋一百六十八年間,就有二十三位宰相因台諫的論劾而罷免,難怪蘇軾說:仁宗之世,議者譏宰相但奉行台諫風旨而已。除以諫諍為職責的台諫外,負責實際政務推行的宰相也有諫諍權。宰執既職在佐天子,理庶政,若天子德行或做法有所偏失,理應進言規正。同時兩府及其所屬官司,若認為皇帝手降的御旨,有不當處,也可以執以奏聞,以收拾遺補闕之功。 實際上,整個宋朝政務施行的過程中,也是最利於議論的產生。照理論,皇帝既集權於一身,而且「其言即法也」,應有權直接指揮一切,但一個人智慧和能力都極有限,必須有宰執大臣輔佐以共策國是。所有政事先由宰執議定,然後進呈取旨,經皇帝決定劃可,才頒下施行。宋代採多相制,政事的籌畫,必須所有宰執先在都堂集議,取得一致的意見,才可進呈取旨,「若一人議論不同,則無由進擬于上。」因此,任何宰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