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描述
作者:陳冠融 出版社:書泉 出版日:1130705 ISBN:9789864513819 語言:中文繁體 裝訂方式:平裝 內容簡介 房地產買賣的相關問題, 與繼承房地產應該注意的細節, 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購買預售屋提早過戶,難道真的對買方比較有保障? 父子之間不能買賣房屋? 繼承得到的房子反而還要多繳稅,所以最好都不要繼承? 謬論一 單憑房屋權狀就可證明賣方為屋主,並與之簽訂買賣契約? A:錯。因房屋權狀有可能偽造,簽約前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謄本,確認所有權人及產權狀況,以確保權益。 謬論二 房東售屋時,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張優先購買權? A:不可以。依法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僅能依民法第425條規定,向新屋主主張租賃契約繼續存在,此即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謬論三 承買人可以將買進後尚未完成移轉登記的房子,再出售予他人? A:不可以。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者,會被科處罰鍰。 謬論四 房子已設定有抵押權,承買人能主張產權不清而解除契約? A:不行。因所有權與抵押權是各為獨立的物權,抵押權的存在,不影響所有權的移轉。 謬論五 已登記之不動產,登記機關可以自行塗銷? A:不可以。已登記之土地權利,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 是否覺得房屋買賣離您很遙遠?但事實上房地產除了買賣還會因為很多原因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本書囊括了關於不動產的登記、買賣、移轉、繼承、稅賦等問題,試圖將這些複雜的問題轉化成淺顯易懂的文字,讓讀者能快速瞭解並獲得解決方法。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陳冠融 現職 普提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 大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執行估價師 學歷 中興大學地政系學士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研究所碩士 美國加州大學河邊分校英文研修 廈門大學博士生 考試 不動產估價師高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地政士特考及格 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及測驗合格 經歷 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執行估價師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 著作及協校 陳冠融原著《不動產估價法規與實務》 陳銘福原著《房地產登記實務》 陳銘福原著《土地登記──法規與實務》 譯者介紹 目錄 PART 1 預售屋 Q1 預售屋之銷售面積 Q2 房屋面積誤差的爭議 Q3 房屋面積的容許誤差 Q4 附屬建物之登記 Q5 房屋公設面積之計算 Q6 房屋基地持分之計算 Q7 預售屋基地的過戶時間 Q8 房屋竣工前之土地過戶 Q9 預售屋基地提早過戶的合理性 Q10 土地增值稅的繳納人 Q11 預售屋買賣契約的陷阱 Q12 地下室的產權登記 Q13 購買預售屋的簽約對象 Q14 與契約效力有關之衍生規定 Q15 預售屋產權登記之地政士的聘任 PART 2 買賣 Q16 買賣房地產應備之文件 Q17 房屋買賣的計價 Q18 購買房地產應先查明產權 Q19 購買房地產應注意事項 Q20 一次付清買賣房地產價款之風險 Q21 買方未付清尾款時之交屋 Q22 房地產交易過程可能的糾紛 Q23 父子之間的房地產買賣 Q24 抵押權的處理 Q25 買進房屋後,未完成登記不可再賣出 Q26 談優先購買權 Q27 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Q28 所有權狀的真偽 Q29 出具擔保尾款的支票就將房屋過戶 Q30 房地產被當作詐騙的標的 Q31 一屋兩賣的問題 Q32 買房要確認所有權人 Q33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 Q34 房屋實際交易價格之查詢 PART 3 繼承 Q35 死亡前贈與財產的遺產稅 Q36 繼承、遺贈的土地增值稅 Q37 遺產繼承應於6個月內辦理 Q38 繼承順序 Q39 再嫁的繼承 Q40 長孫的繼承權 Q41 部分繼承人不會同辦理登記 Q42 無人承認繼承之處理 Q43 遺產繼承,養子女的應繼分 Q44 遺產協議分割 Q45 遺贈及特留分 Q46 子女拋棄繼承之衍生問題 Q47 遺產稅的核課期間 Q48 遺產稅稅率的適用 Q49 以實物抵繳遺產稅 PART 4 登記 Q50 地政士的委請(一) Q51 地政士的委請(二) Q52 房屋買賣中,一方死亡時的登記問題 Q53 談土地登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