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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震武 出版社:春光 出版日:1070811 ISBN:4717702904111 語言:中文繁體 裝訂方式:平裝 內容簡介 暢銷慶功全新封面改版! ★《Cheers》雜誌票選「說話最得體的名人」第一名 ★各大電視台第一指名知性節目主持人 ★理性嚴謹、專業誠懇、內外兼修好形象保持人 教你學會如何用耳傾聽,說得好聽,贏得人心。 全台灣說話最得體的名人謝震武,公開傳授贏得好人緣的獨門方法! 你總是說錯話,讓人退避三舍嗎? 當處在陌生環境中,你總是默默躲在一旁,找不到人說話嗎? 你知道其實隨便罵人也算犯法嗎? 謝震武教你如何學會傾聽、思考、不直覺,說話禮貌、圓滑、不傷人; 把話說得漂亮,不會不小心觸法,讓新朋友、舊同事、長輩、晚輩統統喜歡你。 初次見面的人該怎麼打破僵局? 如何當個受歡迎的客人? 當朋友遇到瓶頸時,如何安慰他們? 說話反擊,如何能贏又不犯法? 想轉職,怎麼說,主管不會生氣? 以上答案,都在謝震武的獨門說話術中。 三招應對說話術 狀況:朋友兒子考大學,多半人會問:「大學考得怎麼樣?」 第一招:考上不錯的大學。 稱讚他:「不錯的學校喔!不簡單,真是虎父無犬子,爸爸有成就,兒子也很棒!」 第二招:考上十幾、二十分就能上的大學。 鼓勵他:「上了大學,好好學點東西啊!」 第三招:一所大學都沒考上。 安慰他:「耽誤一年又沒有關係,重點是要好好考一個自己喜歡的科系,未來才重要。不然你問你老爸,他大學那一兩年在幹什麼,他一定也不知道。」 同樣的關心,不同的表達;讓我們一起把話說得有心、有理、有效果。 作者簡介 譯者介紹 目錄 第一章:說好話贏得好人緣 01學說話之前,先學會聽話 02小心說話 一字千金 03笑話拉近彼此的距離 04說故事高手 05如何當個受歡迎的客人 第二章:說話的藝術 01找話題破僵局 02不要憑直覺說話 03如何開口說不? 04金錢與人情的兩難 05好久不見,你好嗎? 第三章:談判權利學 01討價還價不吃虧 02人生的意外 03為自己的權益奮戰 第四章:上班族的生存之道 01老闆就可以任意罵人嗎? 02資遣與慰留話術 03電子溝通陷阱多 04小員工的說話術 05道歉的哲學 06相信我,我值得信賴 07團隊提案的默契 08拉近和客戶的距離 第五章:新鮮人面談守則 01第一次面試 02天哪!當時好糗 03面試必考題 第六章:主導談話大局 01臨場反應考驗主持功力 02今晚誰當家 03 Live節目最刺激 第七章:你也可以是朋友的心理諮商師 01你倒楣,我比你更倒楣 02失戀、失業、失意 第八章:甜言蜜語話情人 01紅男綠女訴情衷 02老夫老妻話溝通 第九章:哄小的,逗老的 01寶貝學說話 02說話訓練班 03管教孩子有原則 04來不及說的愛 內容試閱 01.老闆就可以任意罵人嗎? 我告你公然侮辱 前一陣子,有一家公司老闆在開會時公然辱罵員工:「你是豬腦袋啊?連這些東西都弄不好。」沒想到員工竟然將這一段話錄音,成為呈堂證供。最後老闆不僅被告,還得被罰錢。 最近不少新聞節目都拿這些案件當作新聞,但對我們而言,這些根本不是新聞。我如果將最近成立的毀謗或是公然侮辱的案件收集起來,大家可能都會嚇一大跳,原來這麼多啊! 長期以來,很多主管都被教壞了,以為主管就有權力可以罵人,而且愛罵什麼就罵什麼。主管絕對應該教人,但不一定可以罵人,責罵下屬一則難堪;二則效果有限,有時還得擔負其他風險,運氣不好還會被告。 以教導取代大聲責罵,就消極面來講,這是主管自保的方法;就積極面來講,自古說,帶人帶心,強將手下無弱兵。但這絕不是你天天粗言大罵部屬,就可以造就出來的強兵。 難道,身為主管就只能忍氣吞聲,對無能的員工完全莫法度嗎?當然不是!主管當然可以責罵屬下,但須要有技巧。基本上,能不罵人就盡量不要罵,非不得以一定要罵時,也要用反話罵人,也就是所謂的「反諷法」。 聰明的反話罵人法 「死三八」、「狐狸精」這些經常被拿來作為罵人的詞句,大家都覺得這只不過是隨口說說,也不會掉你一塊肉,其實已經構成刑法上的毀謗或是公然侮辱。大家對自己日常生活用語的觀念,實在有必要做很大的調整。信口拈來隨口一句,都可能被告,話在說出口之前,的確應該好好拿捏。 很多人喜歡罵人「豬頭三」或是「白癡」,心想:拜託!這又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自己身邊或是電視上,幾乎一天到晚都有人罵這些話,真的要告,恐怕告不完。如果你心裡存有這種天真的想法,那你可得小心了。 你罵人可能會被告,但同樣是罵人,我不會被告,為什麼?如果你罵人豬頭三、白癡,一旦被告,罪名一定成立,因為你罵人只是為了出一口氣,讓自己爽一點而已。如果重點只是要講到「豬頭三」、講到「白痴」,為什麼不用反話罵呢? 「對啦!我也不能說你是豬頭三,我也不能說你是白痴,但是你這件事情做得實在是……」 這就是反話罵人法。用反話罵人基本上比較不容易被告,「不能說你是豬頭」這種說法,罵也罵了,但對方沒辦法告你,因為我又沒有說你是豬頭三或是白痴。對方就算想告也告不成。 有一次我到法院開庭,那是一個刑事法庭的案件。我的當事人做了一些事,那件事情涉及兩造利益的問題,檢察官起訴我的當事人很重的罪,因為他認為我的當事人圖利一方。 說實在的,那件事情有點弔詭,根據證據顯示,應該沒有這回事,因此我在庭上說:「我先強調下面那句話不是事實,它只是為了突顯其矛盾性。檢方說我們當事人做了這個決定,有圖利左邊這一邊。那麼,依照同樣的邏輯,如果檢察官你起訴了我們這一邊,我是不是也同樣可以說,你圖利了另外一邊。這不是一樣的道理嗎?你不能因為一個決定,就直覺認為有圖利的問題,必須再檢視其他證據。我再強調一次,我剛才所說的不是事實,我只是想突顯這個矛盾性而已。」 當時我們這邊的被告有很多人,其中有一位不是我的當事人。當我講完以後,那名被告一副得到有力支持的樣子,大喇喇地站起來說:「對啊!我就覺得你們檢察官也很有問題,你們根本就是拿人家的好處……」話才一出口,檢方當場立刻說:「記名筆錄,我要告你。」 這時候法官開口了:「你跟人家謝...